万代千秋山

judge人者人恒judge之。

一些看的时候特别想写的东西,所以今天先写了(

下一周之内会抽空补全成为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,然后周末也会继续开始填TL坑了。最后希望编剧打我脸,越重越好,毕竟还是希望是个好结局啊!


01.


这个故事有一个结局。

这个结局是,我死了。

 

野鸽从三万五千英里外的红海岸边成群的起飞又成群的消失。天准备亮起来,成为今时今日的这个潮湿的城市的一部分。昨晚下过雨,或许是一场阵雨,断断续续,淅淅沥沥一直下到今早,又或许是场暴雨,来势汹汹,拒绝蒸发的结局。

我看见他走下台阶捡起手机。风往桥头吹,带了宿醉的酒味和烟味。周围没有人,一个人也没有,安静得异常。我知道,我此时突然生出一种莫名的使命感。我常有这种使命感,我必须得做点什么,必须得说点什么。我停在他身边,碰到了他的双手,看进了他的眼睛。他似笑非笑,眼底湿湿润润。就这么把自己毫无保留的暴露在我的眼前。天还是没有亮得起来,于是在灰色的遮蔽下,我又从他身边走过。就像本应该的那样。

我太年轻,又不够年轻。我小时候在家里望着楼下的那片迷宫,一个面容枯槁的老妇人浑身裹得严严实实,站在迷宫的一个拐角往我房间里看。我坐在床上和她对视。后来有一天,一个暮冬的傍晚,我在太阳最后的时间里,不顾一切的冲下楼来到了那个迷宫拐角,那个老妇人看着我走进,仅仅只是看着。在仅剩的光里,我看见她露在外面的手,皮肤犹如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。后来,她转身进了迷宫,我在原地看她的背影。后来我再也没有讲过那个老妇人,我坐在床板上混天度日的时候常常想,她是不是死在迷宫里了。直到九岁的时候,我选择在一个傍晚进去,连一角边料都没寻到。只是石像怀里的婴儿,有着一张满是皱纹的脸。

 

02.


丹尼跨坐在我身上时,一口气扯开了他的衬衫扣子。我把手覆上去,而他抓住了我的手。我看着他的脸,闻到自己嘴里的酒味。我不常喝酒,但唯有今晚我希望把一种不幸溺死在酒精里。丹尼居高临下看着我,只是看着我,眼神真挚,然后说,Alex,眼睛……就是眼睛,心脏就是心脏。然后第一颗樱桃就这样砸下来了,我张嘴迎接,碰到了一片微热的果皮,果实饱满。

那颗樱桃太甜了,甜到发腻。我对此无以为报,掏心掏肺都没办法等价以偿。我心里难过,这个世界的唯一一颗樱桃就在我的面前,他那么美,美得连看一眼都成了罪恶。可我不确定是不是明天、后天、大后天,这颗樱桃都在我的面前,好好地在我面前。我在这个沙漠里已经一个人走得够久了。我可以不再要星星,不再要目的地,永不祈求风和甘霖普降,可能不能别拿走我的这一颗樱桃,我的这唯一一颗樱桃。你们富足有余,不应当抢穷人怀里的仅有的一点续命药。可我无处祷告,不讲理的永远都不讲理。

丹尼把额前的头发撩了起来,抵上了我的额头。他笑起来,说,Alex,我很高兴你捡起了运动饮料。我真的很高兴。然后他哭了,在那样一个没有灯的夜晚,靠在床的一角,哭了。我突然也有一种错觉,那个沙漠沿途三万丈都被劫火烧成了灰,然后从灰里生长出了一个崭新的世界。

 

 

03.


我活着的时候骗了丹尼,行将就死的时候也没能说真话。我从地铁里出来,走过街道,走过十字路口,走过公园。伦敦依然没有晴天。我突然觉得,或许,或许那样的一个清晨,天早就亮了。丹尼的手机掉进了泰晤士河砸出了水花,我从来都没能来得及跑到他身边,去给他擦那一滴汗,去给他捡起手机,去给他留下一个相遇的契机。

我只不过是在死在沙漠的最后一分钟里,奢望我哪怕有过那么一颗樱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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